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27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对招生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均具有报考资格;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均具有报考资格。
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另文通知。
6.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依据考生专升本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一旦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官方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以及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入学资格复查: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网址:http://www.sdyu.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山青招生微信号:Sdyuzs 专升本咨询群:608140612
邮政编码:250103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