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概况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沿海开放城市青岛,位于道教名山崂山的西麓;北邻青岛世博园、青岛电大,东邻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南邻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处于青岛东部高校园区核心区位;距青岛黄金海岸景点石老人观光园仅10分钟车程,门前有7路次公交车站点,交通极为便利。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66亩,校舍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国际交流中心、讲学厅和能容纳1.5万人的体育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532.5万元。学校建有电子电工、计算机、网络、汽车、印刷、护理、航空、机械、服装等18个实验实训中心,16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提供了有利条件。学校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13.98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各种期刊691种;7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区,阅览座位2292个,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接,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电子信息文献检索和阅读。学校有教学科研计算机1946台,网络多媒体教室252间;有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舞蹈房等设施和餐饮、购物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太阳湖碧波荡漾,树木花草葱郁,休读点、恒星大道、雕塑广场文化氛围浓郁,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充足条件和良好环境。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网络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工程造价、酒店管理、国际商务、金融工程、舞蹈表演、汉语言文学、英语、康复治疗学等27个本科专业,以及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护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等43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农学、文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网络工程、印刷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4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本科专业。网络工程、汽车服务工程2个省级一流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实行专家治学、名师执教。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6人、外聘教师18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219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4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23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79%;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40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36%。还聘请行业精英、能工巧匠担任有关专业的实践课教师、参与编写特色教材,形成一支规模稳定、高素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
★办学宗旨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让老百姓的孩子都能上大学,给用人单位培养最实用的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撑。
★办学理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和谐文明校园,培养感恩品德,学会自我学习,精练专业技能, 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办学特色
特色之一 行校对接,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
学校以培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实施“行校对接、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的机制,打造“五个一”工程:开设一个专业,依托(举办)一个企业,对接一个行业,建设一批合作基地,参加(举办)一类技能竞赛。学校采取自建、引进校外企业投资等方式,在校内建设了印刷包装、汽车维修、动漫制作、网络技术、智能仪器等18个与相关专业对口的企业或生产车间,作为学生实训实习和就业创业的基地,通过“产学研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校企一体、产教融合”三种具体形式,将专业理论课教学与生产性实训紧密融合,形成了专业理论、技术实训、职业资格考证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得到实训锻炼,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同步提高,实现“真教实练与上岗工作零适应期”。由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国内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实践和管理的行业顶级专家,对我校“联盟化校企对接、一体化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鉴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特色之二 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教学模式
学校以十八字职教理念中的“精练专业技能”为宗旨,实施“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实践教学模式。根据专业特点和合作企业条件,在一定的时间段里,将学生课堂搬到企业,让学生半天学理论,半天顶岗实践,定期轮换不同岗位。由企业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到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和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分组分时上课和实训。这种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同时学习了企业文化,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特色之三 全程育人的思政教育
坚定不移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教书育人德育为先。打造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与传承为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为本的文化育人德育体系,培育“孝亲、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践行特色。学校成立了文化中心,牵头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研究,本着“文化普教、试点先行”的原则,成立了姓氏文化研究院、国学院、传统文化试点班、家长学校、弘毅学社等试点单位;与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等单位展开合作,以“感恩教育”及中华“孝”文化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践行,使学生们树立“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形成学好文化、继承传统、报效祖国的良好风气。学校先后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特色之四 创新驱动、创业引领;协同育人、高薪就业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科学合理设置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并完善从就业指导到创业指导的服务指导体系。学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全方位支持(创业指导、资金、技术、场地等)。坚持“跟踪两年,服务终身”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模式。学校与企业广泛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先后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近三年,学校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被央视教育频道、《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被誉为“就业率、就业质量”双高院校。
★国际合作
我校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为更好的推进国际合作工作的快速发展,成立国际处,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国际友好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外专外教工作与留学生工作,努力扩大学校在国际教育中的影响力,提高学校办学的国际化程度。我校先后与与加拿大莱姆顿学院、美国凯泽大学、泰国正大管理学院、韩国高丽大学、韩国全州大学、泰国曼颂德皇家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建成了加拿大恒星学院、恒星华文学校等涉外办学机构,积极开展国际互访、学术交流、留学访学、师生互换等国际化活动。学校现有国际合作项目12个,多次输送航空服务专业学生赴韩国映象大学留学。接下来,我校将继续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为中心,着力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多国际化平台与条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24800元/年,艺术类26800元/年,住宿标准:1500-2980元/年。
第十九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7370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6
传真:0532-86667365
网址:http://www.hx.cn
E-mail:hx@hx.cn或86661234@hx.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