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6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3月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第十条 学校简介: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科技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校园规划面积1000余亩。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学校办学条件齐备,实验条件完全满足所设专业的实验要求,实验室中有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的自动化网络实验室,有被原国家煤炭部命名的“华东煤炭院校泰安实习中心”的校内教学矿井。学校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我校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分专业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升本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当年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在其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奖学金等级为一等、二等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第二十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有关考试资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3076090、3076091、3076092
学校网址:www.tskjxy.com.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招生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1号办公楼2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