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学校代码:10353。浙江省代码:0007。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
第七条 就学地点:“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新生在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商务部在全国共建两所高校之一),是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以及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秉承商科办学传统,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管类学科为主,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2023年,学校入选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统计学入选省登峰学科建设名单,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2020年起,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支持统计、法学、工商管理、经济学、公共管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学科建设。
学校学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大门类。其中,经济学与商学、计算机科学、工程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前1.3‰、一般社会科学进入前3.2‰、经济学与商学进入前8.0‰、计算机科学进入前5.5‰。在“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工商管理学进入全国前3%,获评“中国顶尖学科”;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前7%,连续三年入选“中国一流学科”。
学校人才培养根基扎实。学校拥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浙江省属高校唯一)、商务部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华东地区高校唯一)、现代商贸中心、教育部首批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商学智脑”(浙江省唯一)等平台。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食品工程与质量安全实验教学中心、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51门,国家级各类视频课、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首届全国大学“最美慕课”等14门。学校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40余项,全国优秀教材奖3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2个。
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在95%以上,本科生继续深造率在36%以上,就业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校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全国“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大赛中屡屡折桂,在全国人文社科类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现有教职工2804人,其中专任教师2149人,博士生导师203人,正高职称396人,副高职称711人。学校拥有发达国家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含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80人次,浙江省特级专家、省海外引才计划顶尖人才、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人才125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9人。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条 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如下表:
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专业
招考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参考(元/年) |
文史类 | 旅游管理 | 2 | 5300 |
文史类 | 汉语言文学 | 4 | 5300 |
理工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 | 6000 |
经管类 | 旅游管理 | 4 | 5300 |
第四章 报名、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考生应按照《浙江省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相关情况可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zjzs.net/。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按《浙江省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1、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
2、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院校志愿向学校提供名单。所有填报志愿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入伍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除外),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第十三条 综合测试:学校将在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综合测试公告,请填报志愿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本校测试。综合测试主要侧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倾向。
第十四条 各招考类别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同一招考类别内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招考类别内专业招生计划数1:1,以综合测试成绩为排序依据,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直至额满。
2.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院校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进程及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关注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六章综合测试时间安排、报考费
第十六条 时间安排如下:(
以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综合测试公告为准)。
1.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底-4月上旬。
2.学校综合测试时间:3月底-4月上旬。
3.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上旬。
第十七条 参照《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我校综合测试费标准为110元/人,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第七章入学复查、学费
第十八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校报到注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它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考试规定的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收费。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站:http://www.zjs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g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咨询联系电话:0571-86989998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71-28877069,投诉举报邮箱:zsjd@mail.zjgsu.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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