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先后4次来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到浙江不足一个月,他就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调研,了解师生思想动态,亲自指导解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为学校发展把舵定向。他强调,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办好一所学校同搞好一个地方是一样的,关键在于领导班子”(摘自《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学校坚持“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卓越专业人才”重要理念,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努力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2013至2019年,连续7年位居国内同类院校排行榜第1名;近3年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50余位。
学校位于宁波市南高教园区,占地约1116.1亩,总建筑面积约38.49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建有各类高标准教学实验室62个。千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浙江大学,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158万余册。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一支师德过硬、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两院院士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青、国家“特优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宁波市“3315”创新团队、“甬江学者”、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等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237名。专任教师队伍中36%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65%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研究生导师18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1人)。学校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政府部门和知名企业的教授、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辅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商学院、传媒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图书馆(档案馆)、信息技术中心等7个教辅机构。教育部备案专业41个,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学校崇尚严谨踏实的教风学风,学生经过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落实“五育并举”,形成“行走的新闻”“用声音叙事”等教育部校园文化品牌和“益立方”公益学堂、阳明学堂等浙江省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目前已有4.9万余名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得到社会充分认可。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形成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管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1个、国家海洋局研发与服务中心1个;省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特色)专业1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点3个;市级重点学科19个、重点专业17个、重点实验室5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创新团队10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特色学院1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1个。与浙江大学等省内外高校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校研究生近300人,累计培养近1600人。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形成立足区域、面向全国,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合作,建成各类联合研究机构30个。转设后年均外源到款科研经费突破亿元大关,年均增长率达18.5%。学校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在籍学生1万余人,非学历教育年培训1万余人次。学校先后与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国资委等联合举办宁波经理学院,开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党政干部培训,年培训近1万人次。
学校坚持以对外开放为特色,形成聚焦“一带一路”、支撑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多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局面。学校与20个国家(地区)46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建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波兰研究中心”、宁波市首批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特色建设重点项目“中波双语虚拟教研室”等国际合作平台。联合举办金融学和国际贸易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设4个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技术大学等多所中东欧高校签订欧盟“伊拉莫斯”(Erasmus+)师生交流项目,与英国、波兰等国家高校签订学分互认、“3+1”双学位、本硕直通车等学生交流项目。“十三五”期间,年均290名学生参加各类出国境交流交换学习项目。
(数据更新至2023年4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文史、理工、经管、艺术四个招生类别招收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考专业要求。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如下表: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元/学年) | 备注 |
文史 | 001 | 英语 | 30 | 552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文史 | 002 | 新闻学 | 35 | 4800 | 无 |
文史 | 0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4800 | 无 |
理工 | 004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63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5 | 电子信息工程 | 33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6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3 | 48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7 | 土木工程 | 72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8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5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9 | 生物工程 | 55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10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55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经管 | 01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4800 | 无 |
经管 | 012 | 国际商务 | 62 | 4800 | 无 |
艺术 | 013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90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注:1.招生计划及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3.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经管类)以及英语专业招生英语要求为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其他专业对英语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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