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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专升本 作者:浙江专升本 2023-04-24 09:35:36

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 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学校2023年免试专升本总计划55人。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见下表:

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学年)

英语要求

高职高专阶段

所学专业要求

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

37

5500

见注1

经管

旅游管理

18

4800

注:

1.报考电子信息工程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声像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通信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电信服务与管理、光通信技术、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流信息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2.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

3.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网上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等相关事项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三、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考生4月4日前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 (需签署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且盖就读高校章)以电子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第几院校志愿)发送至学校招生办邮箱zs@zucc.edu.cn,原件以邮政EMS(拒收其它快递)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

我校将对考生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进行审核,如出现材料不全、信息不一致、模糊不清、本人未签署姓名和身份证号、学校未盖章等情况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学校在计划数范围内,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分专业依据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满额后,后续志愿将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参照执行。

如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1.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2.依次比较考生绩点5.0、4.9、4.8…1.0课程数量,择优录取。

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优先直接录取。

(三)学校将于4月底前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预录取结果,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

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生所在的高职高专就读高校应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五)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五、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入学复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71-88285768。

(二)学校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和全称:13021浙大城市学院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大城市学院

学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政编码:310015

咨询电话:0571-88018551

本科招生网:http://zs.zucc.edu.cn

关于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简章中平均学分绩点的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GPA)=

其中:Ri为某门课程绩点,C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注:如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未实行学分制,则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课程学分计算。

文章来源:

http://zs.zucc.edu.cn/guide/show-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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