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精神,2012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费 | 就学地点 |
专升本 | 理工 | 01 | 软件工程 | 90 | 4400 | 下沙东校区 |
专升本 | 理工 | 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0 | 4400 | 下沙东校区 |
专升本 | 理工 | 03 | 环境工程 | 40 | 4400 | 下沙校区 |
专升本 | 文史 | 04 | 英语 | 40 | 4400 | 下沙校区 |
专升本 | 艺术 | 05 | 包装工程(包装艺术设计) | 40 | 7000 | 下沙校区 |
二、招生专业与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详见通知中的附件2,仅供参考,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类 | 考试科目 | 录取类别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文史类 |
艺术类 |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理工类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5日,上午( 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00—16﹕3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五、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它
1.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
2.联系方式:地址:(310018)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号
电话:0571-86915007
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