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shu您的位置:网站首页>>专业介绍>>文章正文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业介绍

来源:专升本 作者:专升本 2018-01-28 01:21:12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文史类

   1. 汉语言文学

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特色:培养具备较强的汉语言文学素养、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高中等学校、机关

事业单位等从事文学评论、文秘、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以及文化宣传等方面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另本专业内部特设儿童文学、新闻传播和文秘三个方向,可以根据学生爱好和专长,实施分流教学。
  就业前景:在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现代传播、文秘以及文化宣传等工作。

竞争激烈程度:★★☆☆☆

经管类

   1. 旅游管理

   培养特色:主动适应现代旅游业多样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培养知识结构更合理、专业技能更扎实、能胜任旅游产业多种职业需要的专业国际化人才。设置饭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旅游规划等专业方向,以增强学生职业选择的适应性。着重通过复合英语课程提高学生外语的视、听、说实战能力,学生在取得旅游管理毕业证书的基础上还可获得第二专业(英语专业)课程证书。通过四年学习和训练,使学生充分掌握旅游科学的系统知识、熟练掌握旅游企业管理的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旅游外语素养,具备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能力。
   就业前景:适合在涉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展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单位从事管理、培训及规划等工作。

英语要求: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

   竞争激烈程度:★★☆☆☆

2. 财务管理

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省重点建设专业

培养特色:本专业在设置上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了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的影响,明确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办学优势和特色,系统、科学地设置财务管理课程体系,使得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具有复合性知识结构的特色;财务管理专业本身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教学中注重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旨在传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开展认识实习、社会调查、模拟实习、计算机综合模拟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科学研究等实践活动,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打下深厚的基础。同时课堂教学注重与各类资格考试接轨,方便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可考取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理财规划师、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等。

就业去向: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人员的需求日益加大。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工商企业、金融证券业、政府部门从事财务、会计和金融管理实际工作以及高职学校的教师、教学科研工作。

   竞争激烈程度:★★☆☆☆

理工类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特色:以信息学科为平台,计算机科学和嵌入式系统应用并重。课程设置上充分体现实践性与个性

化,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本专业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就业前景:“天堂硅谷”急需大量IT人才。
  浙江省素有“天堂硅谷”之称,并拥有相当数量的计算机及其相关企业,急需大量IT人才。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嵌入式系统开发设计与工程应用、计算机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以及其他与计算机相关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应用型技术人才,就业前景看好。

   竞争激烈程度:★★☆☆☆

艺术类

   1. 环境设计

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

力,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从事研究和实践活动,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能力的环境设计应用型人才。 

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面广,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设计院、景观设计院、城市规划部门、建设公司、地产公司、装饰公司、家具设计公司,设计院校等单位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及施工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构成基础、人体工程学、制图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方案表现、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家具设计、居住空间室内设计、办公空间室内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室内软装设计、植物配置、景观设施小品设计、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庭院设计、居住小区景观设计等。

   竞争激烈程度:★★☆☆☆

tushu 精品图书
  • 大学语文
  • 高等数学
  • 英语
pic
咨询电话(08:30-17:30) 400-871-9993
本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6号大街260号中自科技园19幢A层  版权所有:杭州文亮思睿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9-2025|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9111115号|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1617号|律师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