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81号)文件要求和精神,2018年我院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学院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5年12月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12月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学院占地939亩,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建有8个实训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15个。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
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二、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 |
英语要求 |
文史 |
市场营销 |
100 |
16000 |
无 |
经管 |
市场营销 |
41 |
16000 |
无 |
经管 |
电子商务 |
90 |
19600 |
无 |
经管 |
金融学 |
50 |
21600 |
无 |
备注:(1)2018年学院新增金融学招生计划50名。
(2)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3)各专业对应可报考的高职类专业
市场营销:文史类、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电子商务: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金融学:经管类报考类别内的高职高专专业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18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至24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凭身份证办理确认手续,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10元/人);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现场拍摄电子照片,上传系统后重新打印《考生登记表》并签名。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
高等数学、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18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院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18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户籍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的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毕业当年或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在退役一年内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高校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根据我省实际及往年报名、录取情况,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其余事项与普通考生相同。
九、其他
1.《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2.考生档案由考生高职阶段所在学校寄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招生办。(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314408)
联系电话:0573-87571501、87571500
传真号码:0573-87571500
学院网址:http://www.zufedf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zufedfc.edu.cn/
招生咨询微信:dongfangxueyuan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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